人民公安送法到江南(中国)集团——公司举办法纪警示教育专题会
4月20日,公司召开法纪警示教育专题会,林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“送法进企”进行普法培训。林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宋之光、教导员付会军、中队长李佩峰参加会议,并分别做了讲话、培训。李静敏总经理及集团中层以上干部、涉及经营岗位员工一百八十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。副总经理付丙章主持会议。
林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中队长李佩峰讲了《刑法修正案十二》中原来只针对国企的几种犯罪扩展到私营企业的具体情况,对“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”“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”“为亲友非法牟利罪”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”“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”“职务侵占罪”“挪用资金罪”七种罪行,从犯罪界定、量刑标准、立案标准进行了分析讲解。认真到位的条文解读,晓之于理的以案说法,使参加培训的员工进一步“学法、知法、明法、守法”,收到了良好效果。
宋之光表示,此次普法活动是林州市公安局“万警助万企优化营商环境”活动的一项内容,也是经侦大队领导班子调整以来第一次走进企业普法宣传。江南(中国)特钢集团作为全国知名民营企业,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,林州公安将一如既往服务好企业,做好企业参谋,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。